湖南法治報訊(通訊員:沈玉琢)2020年以來,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對標公安部交管局規范執法“六大體系”建設目標,充分消化吸收南京現場會的成果,全面整合現有信息化系統資源,以“全系統規范執法、全流程監督管理、全方位服務保障”為著力點,建立健全執法管理中心,實現全要素、全鏈條、全閉環執法監管,呈現出隊伍正規化建設、執法規范化建設水平明顯提升,違法違紀數量、有效投訴數明顯下降的良好發展勢頭,執法質量連續多年穩居全省第一方陣。
一、立足實用,全面完善執法監督管理體系
主動適應公安部“放管服”改革帶來的一系列新變化,以“一中心”“一平臺”“五系統”為主體架構,健全完善交警支隊、大隊、中隊三級執法管理體系,全流程、全方位、全時空強化執法管理,積極推動執法監管創新發展。
執法管理中心牽頭抓總。由法制部門牽頭,從車管、駕管、事故、紀檢等部門抽調專干集中辦公。按照“管理中心牽頭總攬、業務科室跟線監管、辦理單位定崗監督”的三級監管運行機制,采取現場督查、視頻巡查、網絡篩查、隨機抽查等工作措施,除每日實時在線督辦核查外,中心還編發周報、月報、專報以及和專項評估報告,實現交警執法監督全覆蓋。
執法監督平臺凝聚合力。以公安部交管局“六合一”平臺和湖南省交警總隊“道安監管云”平臺為基礎,充分運用“大數據”“云計算”手段,將全部交管業務系統匯聚至全市交警智慧執法監督平臺,實時預警異常數據,實現了對民警路面執法、電子警察非現場執法、車輛和駕駛人管理、交通事故處理、交通違法處罰等關鍵崗位、執法環節全方位、無空隙動態監管。
五大系統響應聯動。打通數據壁壘,創造性地將移動警務通、涉案車輛、酒精測試儀、執法記錄儀和執法辦案等系統有機關聯,實現數據一次錄入、全網共享,極大地提升了交通民警在執勤執法過程中的效率,進一步規范了執法行為。
二、立足實戰,全面加強靶向執法監督
在公安部構建精準高效的“情指勤督”現代警務模式的要求下,著力提升數據應用意識、應用能力和應用水平,在數據分析時注意細分場景、用戶,多來源、多模式、多形態相融合,有力提升了執法監管的智能化水平。
前移執法關口。全面接入、整合前端感知設備獲取的交通運行數據、執法執勤中采集的交通事故、交通違法、接處警等交管業務數據以及非現場執法設備采集的交通違法數據50億余條,通過預設分析模型,開展跨部門、跨系統碰撞分析,深入發現異常數據背后的違紀違規違法行為,實現執法問題早發現、早預警、早診斷、早治療。
拓展預警半徑。以智慧執法監督平臺為中樞,歸集、匯總、比對各類數據,自動生成熱點崗位、高危業務辦理窗口的熱力分析圖,發現潛在問題,讓“信息”開口說話,從而實現大到醉駕案件辦理、小到拆單執法的全方位、無死角的綜合預警監管,引導監管部門更加有針對性地開展預防和監督。
實現精準執法。在智慧執法監督平臺自動篩選海量數據的基礎上,通過人工比對和核驗,靈活運用視頻監控、人臉識別等系統獲取各類情報線索,進一步鎖定可能存在的違法信息,做到精準防控、精確打擊。2020年平臺建成運行以來,共發出預警信息91期,通過預警發現并查處問題292個,行政拘留買分賣分人員17人。
(被查處的賣分人員)
三、立足實效,全面提升執法監管效能
公安部推動“放管服”工作以來,駕駛證異地審驗、車輛異地交通違法處理等新舉措逐一落地實施,由此帶來一系列新的監管難題。針對這一情況,平臺科學設置9大類137個監管模型,全面覆蓋交警日常執法和窗口服務范疇,助推執法效能不斷提升。
實現執法監管實時化。構建執法數據分析模型,結合群眾投訴、事故報警、交通流量等數據進行自動分析,有效解決民警選擇性執法、趨利性執法、過度性執法等突出問題;開展非現場合理性分析,實現對執法風險異常的實時感知,將存疑的執法問題在群眾感知前預判解決;聯通交警、公安執法信息系統,實現刑事行政案件信息互聯共享,有效破解交警部門執法辦案多頭錄入、監管無法形成閉環等問題。
實現窗口監管精細化。落實“一人一證一IP”制度,建立車駕管、違法處罰等重點業務崗位人員“足跡檔案”,實現系統操作情況實時記錄追蹤;在處罰大廳建設人臉抓拍系統,并接入省級人臉數據庫,實現智能分析處罰窗口人臉數據,記錄追蹤交通違法處罰情況,大力提高了排查黃牛、“買分賣分”嫌疑人的效能。
實現執法檔案數字化。通過平臺對民警執法總量、時段、區域、類型、異常數據以及學習培訓、信訪投訴、復議訴訟、違法違紀等情況自動分析評價,生成規范執法指數,為開展教育培訓、調整勤務模式、嚴格管理隊伍提供參考。同時,結合路面擁堵指數、電子警察應用、車輛企業源頭管理、民警執法技能、轄區交通事故發生等諸多維度開展智能研判,對勤務大隊、中隊執法規范化指數進行評分排名,并將平臺監管結果與執法質量考評、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相結合,督促相關單位及時整改執法短板弱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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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審:伏志勇
三審:萬朝暉
責編:李林俊
來源:湖南法治報